为建设一支团结、务实、高效、创新的学生干部队伍,经分团委学生分会讨论并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:学院分团委学生分会成员和班干部的奖惩考核由自评分(占比10%)、互评分(占比60%)和教师评分(占比30%)组成。主席团成员、各部长的互评分由各班班干部打分,优秀率不超过30%;各班班干部的互评分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打分,优秀率不超过30%;对合格率不做要求。各部门成员的评分由各部部长负责,教师不参与评分,优秀率不超过30%;奖惩考核结果与主席团成员、各部门成员及班干部直接挂钩。
一、部门考核制度
1.部长考核制
①各部门的日常工作,如宿舍卫生检查、学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、管理,各部门做好详细的记录。力争做到奖罚均衡。
②各部门上交的活动、计划、经费预算表,在活动开展过程中,部长安排得好的,给予表扬,加0.2分;各部门开展的活动,得到院里领导好评的,给予嘉奖,加1分;获得系领导好评的加0.5分,警告者扣1分。
③各部门每周的工作总结须按时交办公室,迟交者扣0.5分。
④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例会,迟到一次扣0.2分,无故缺席扣0.5分。
⑤各部长每天须到办公室签到,并查阅工作留言,缺一次扣0.2分,早签扣0.1分。
⑥违纪失职情况较严重的部长,一律自动辞职。重大违纪者给予纪律处分。
2、部门成员考核制度
部门成员的考核,由各部长负责并报学院主席团审批通过。
①部长对本部各成员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,工作认真负责,能出色完成任务的,给予表扬、嘉奖,分别加0.1分、0.2分;工作不负责,不能按质量完成任务的,给予批评、警告,分别扣0.2分、0.5分。
②部门开会时迟到早退的,扣0.2分;无故缺席的扣0.5分。
③部门开展活动中,表现积极出色的,给予嘉奖、表扬,分别加0.2分、0.1分,不积极或不能完成任务的给予批评、警告,分别扣0.2分、0.5分。
④部门的工作总结未能及时完成的,扣负责人0.5分。
二、班干部考核制度
班干部考核制度
班干部的考核由教师、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决定。
1.每周例会迟到者扣0.2分;无故缺席的每次扣0.5分。
2.班长传达例会精神,布置各项工作,认真到位并出色完成的给予表扬、嘉奖,分别加0.1分、0.2分,失职者扣0.5分。
3.班里活动总结交给常委会,常委会将视情况予以奖励。
4.班长有严重违纪行为的,将予以通报批评。
每位干部的奖惩记录列入每周的工作通报中。